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
2019-10-07 16:21 来源:未知
发文单位: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
文 号:浙组[1998]32号
发布日期:1998-7-22
执行日期:1998-7-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地)、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参照管理机关:
现将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下发前,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问题,已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受党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浙人函[1995]26号)处理的,不再变更。本通知下发后,原浙人函[1995]26号停止执行。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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